REACH
符合法规(EC) No. 1907/2006的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
法规(EC) No. 1907/2006是欧盟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的法规,
并已于2007年6月1日生效。总部在芬兰赫尔辛基的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是为运作和监控REACH合规系统而设立的。
与欧盟有害物质限用指令2011/65/EU(RoHS)相比,REACH适用于更加广泛的工业领域。该法规的目的是确保高水平的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而且,根据制造商或进口商是否处理化学物质和混合物或物件,定制特殊的要求。
根据REACH法规的要求,欧盟内的化学物质和混合物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获得评估他们生产或进口的化学物质和混合物所需的全部资料。他们还必须明确地证明他们的化学物质和混合物在所有认可的使用场合是安全的,并且可以避免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产生有害影响。如果一家制造商/进口商一年生产或进口某种化学物质的数量在1公吨以上,那么就要求进行注册。
关于物件,如果一种产品中含有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超过0.1%w/w,物件制造商,特别是元件制造商有义务告知他们的顾客。SVHC候选清单由ECHA定期更新和发布。应当注意的是,含有SVHC候选清单中的某种化学物质并不表示要禁止使用或禁止物件中含有该种化学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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